工作服是為工作需要而特制或購買的服裝,也是職員在工作時需要統一穿著的服裝。根據《勞動保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五條同時規定,勞動防護用品是指由生產經營單位為從業人員配備的,使其在勞動過程中免遭或者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危害的個人防護裝備。據此勞保服區別一般工作服的顯著特點是功能上的安全防護性。鑒于兩者差異我們可以將工作服分為兩類,一類是勞動保護類工作服,另一類是非勞動保護類工作服。下面談談兩者在財稅處理上的差異。

一、勞動保護類工作服
勞動保護類工作服,在企業采購時的會計處理可以計入"低值易耗品"。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據此勞保服的進項稅可以進行抵扣。在領用時的會計處理可以計入勞保費用。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準予扣除。比如:生產企業工人帶有安全防護設計的工作服,馬路清潔工穿的安全警示工作服等都屬于勞保服。
二、非勞動保護類工作服
非勞動保護類工作服根據服裝是否印有企業標識等分為業務宣傳支出和職工福利支出。
1. 業務宣傳類:企業開展業務宣傳活動所支付的費用,主要是指未通過媒體傳播的廣告性支出,包括企業發放的印有企業標志的禮品、紀念品等。印有企業標識工作服符合我國企業所得稅規定,屬于企業的業務宣傳費支出,企業發放這類工作服時會計處理可以計入"業務宣傳費"。
2.職工福利類:對沒有印制企業標識,也不具備勞動保護的"工作服",則屬于企業給予員工的一種福利支出,在企業采購時不得抵扣進項稅,在領用時會計處理要計入"職工福利費",同時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就是重慶職業裝定做小編給大家講解的內容了,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了吧!